尤溪县城
宋庆历年间(1041-1048年),尤溪县域编纂出版了三明境域的第一部县志——《尤川志》(已佚)。编纂这本书的主持者就是宋咸。
宋咸生卒不详,据《闽书》载:“宋咸,字贯之,建阳人,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
宋咸是北宋时期玄学派的一位重要的学者。北宋时期的太常博士,也是图书学派的重要人物刘牧著《易数钩隐图》,认为:“夫卦者,圣人设之观于象也。象者,形上之应。原其本,则形由象生,象由数设。舍其数,则无以见四象所由之宗矣。……今采摭天地奇偶之数,自太极生两仪而下至于复卦,凡五十五位,点之成图,于逐图下各释其义。庶览之者易晓耳。”
这与三国时期的玄学派重要代表王弼观点有相悖的地方。王弼认为:“谓水在天为一,在地为六,六一合于北;火在天为七,在地为二,二七合于南;金在天为九,在地为四,四九合于西;木在天为三,在地为八,三八合于东;土在天为五,在地为十,五十合于中。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王弼《周易大衍论》)一时间,北宋学者对《易数》的争论闹得沸沸扬扬。
宋咸于康定元年(1040年)撰写了《王刘易辨》一书,维护王弼而驳斥刘牧。宋咸在《王刘易辨》一书自序中写道:“近世刘牧,既为《钩隐图》以画象数,尽刊王文,直以己意代之。”他认为:“业刘者实繁,谓刘可专门,王可焚窜”。
同时,宋咸也是北宋时期图书学派的重要学者。他注释过扬雄的《法言》,许多地方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如《法言义疏学行卷第一》中的“未之思矣”,明世德堂五臣注本作“未之思也”。
宋咸注:“苟思矣,何无益焉?”又如“言川之大者为渎,山之高者为岳,众人之名犹山川,圣人之名之高大犹岳渎;岳渎非山川所能并,圣人之名岂众人所能及耶?”宋咸注:“观正文之意,当云高而且大者,众人所不能踰也,脱其‘不’字矣。何以明之?或人问殷、羿、周、孔之名如一,杨以川有渎、山有岳而对之,是谓殷、羿之徒犹山川,周、孔之道犹岳渎,自然小大不同,高低有异矣。”
据说,由于宋咸的一次“殊谬”,成就了现在一般书籍都把“序”列于书正文之前的例子。据《四库全书总目》载:司马光注释《法言》时,尚存李轨、柳宗元、宋咸、吴秘的注本,并说:《法言》“旧本十三篇之序列于书后,盖自《书》序、《诗》序以来,体例如是。
宋咸不知《书》序为伪孔《传》所移,《诗》序为毛公所移,乃谓‘子云新旨,反列卷末,甚非圣贤之旨,今升之章首,取合经义’。其说殊谬。然光本因而不改,今亦仍之焉。”治学谨严的司马光默认了宋咸的做法,而现代书籍一般也沿用这一做法。
庆历元年(1041年),宋咸调任尤溪县知县。在他主持下编纂了尤溪建县以来的第一部县志。
庆历四年,宋咸任满升擢为给事中;后累迁至广西漕运等职。宋咸所著有《王刘易辨》等,注书有《法言》、《礼注周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