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东坑村有一种特殊丧俗,称提旌。提旌是最隆重的丧俗,在东坑能享提旌丧仪的人必须是最受村人尊敬、家庭经济宽裕、家庭有三代以上的人,才由房长决定死者可否提旌。
决定之后,丧家需延请旌官,旌官需由秀才担任,倘若到外村延请,需备糍粑、猪脚、红包之类的礼仪,并用轿舆去迎接。丧家需备一块长1.2丈的旌布,由旌官题字,旌字内容为“孝子有方、勤俭持家”,落款标明旌官与死者关系和本人学位。
旌官在旌表的题字,其中有一字需留下一笔,待孝子孝孙焚香点烛,再三跪拜之后,方能将此笔补上。此后,丧家子方换上素服,方能恸哭,摆上全猪、全牛、全羊三堂祭祀,超度亡灵,尔后,提着旌布送棺上山,旌字需留存49天,子孙需3年守孝,服丧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被破除。
由于新中国成立后提倡丧事新办,以上程序逐渐简化。后来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时兴开追悼会(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不再开追悼会,而代之以遗体告别仪式),戴黑袖套、白花表示哀悼。加之党和政府提倡火葬,先在城市和近郊推广,20世纪80年代后无论城市和乡村,基本以火葬代替了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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