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正式施行。
2月2日至3日,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人员对辖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巡查,发现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都能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都能规范佩戴口罩。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仍有部分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不规范佩戴口罩,甚至不佩戴口罩从事食品加工、操作。执法人员当场对15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
2月4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这15家餐饮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仍有3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证据留存,并运用简易处罚程序对未严格执行规定要求的3家餐饮服务主体进行当场处罚。
这也是“佩戴口罩”入法新规落地后,建宁首次运用该规定对餐饮服务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接下来,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落实,督促餐饮单位将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积极提升全县餐饮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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