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一男子乘坐公交车,不仅没有听从司机善意的提醒佩戴口罩,还怒抢正在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殴打司机。8日上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一审获刑1年8个月。
案件发生于2月27日18时许,陈某酒后在“二实小”站点乘坐公交车。陈某佩戴口罩上车后,因口罩绳子断了一根无法正常佩戴,就拿下口罩,公交司机杨师傅提醒陈某把口罩戴上,陈某拒不佩戴。杨师傅遂靠边停车,等陈某佩戴好口罩后,继续行驶。
期间,陈某开始不停谩骂,二人发生口角。当公交车行至西门路段时,陈某用手推开驾驶室玻璃门,抢夺方向盘,杨师傅只好采取紧急刹车措施。陈某竟拔掉公交车钥匙,动手殴打杨师傅,致其受轻微伤。
4月21日,陈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被告人陈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罚。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陈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吴启燊告诉大家,“公共交通工具行车安全事关重大,一时冲动抢夺方向盘的行为逾越法律底线,一经实施可能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势必会受到法律制裁。
和谐社会、和谐车厢需要大家共同营造,遇到纠纷多一些理性,多一些平和,依法依规解决纠纷才是最佳方式。”
文章来源:尤溪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