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僻的小山村里,一共住着10几户人家,村民养的鸡却陆陆续续被偷了,偷鸡贼被监控拍下,是走路去偷的,莫非偷鸡贼就是这个村里的人?
民警按监控视频中的体态找到了一名嫌疑人魏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含糊其词,但至始至终不愿承认自己有去偷鸡。随着调查深入,真正的偷鸡贼浮出水面,原来是他是一名惯偷!
7月12日,大湖派出所接到报警,有村民报案称自家的鸡被偷了,虽然价值不大,却让村民很是气愤。
在走访中,民警发现这不是近期发生的第一起案件,之前也有村民零星少了几只鸡,但都没有报案。据了解,自从村里组建 联防队后,这类案件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了,但是近期却连续发生。
“老百姓养的这些鸡鸭都是自己拿来吃的,或者是自己家里面,儿子儿媳妇做月子满月要用的,这对他们来讲这是非常大的一个事。”据大湖派出所教导员郑世忠介绍,发生偷鸡案件后,老百姓很关注这个事情,案值虽小却事关群众利益,所长和办案民警对此也是非常重视。
调查中,民警发现在7月12日这起案件的现场附近,正好有一个监控探头对着被盗的鸡窝方向。
在监控视频中,记录下了偷鸡贼偷鸡的全过程。但是夜间像素没那么高,只能大概看到偷鸡贼比较高比较瘦的轮廓,还有年纪大一点。
监控显示,当晚凌晨一点多,天下着下雨,偷鸡贼打了一把雨伞,走路到偷鸡这个点去的。“当初我们没有看到有外来的车辆或者是摩托车经过的痕迹,我们初步判定偷鸡贼可能就是住在那边附近的。”据民警介绍,根据这个判断以及嫌疑人的特征,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进行了排查,很快就找到一个可疑的对象魏某。
我们分析他没有交通工具来,因为永安也好,大湖也好从比较远的乡镇来肯定会骑个摩托车或者骑个三轮车来偷,他就走路过来偷,这附近只有一个小小的自然村,这个自然村只有十几户人家,那十几户人家有这年纪的人,这身材这样的人就唯一他一个,比较像,当时这个录像我们看了一下,他家属来看了下也说很像,所以当时就请他来作调查。
在调查中,当民警问起魏某是否有养鸡以及养了多少时,魏某的回答与实际情况不符,这让民警更是怀疑。
“当时问他有没有养鸡,他说没有养鸡,后面我们再问他,他又改口说有养鸡,问他养几头,他讲养十几头,然后我们数的数量是二十几头,因为农村自己养多少头鸡,不要说几头不懂,几只公的几只母的都应该懂。所以他讲的话让我们引起怀疑。”
据办案民警介绍,魏某坚持自己是清白的,没有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民警让魏某回家等候调查。
魏某到派出所协助调查这件事,在村里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给魏某生活及民警破案带来了一些压力。通过对监控视频的反复观看和辨别,民警发现,嫌疑人形像与魏某有细微的差别,但这并不能完全排除魏某的嫌疑。因村民养鸡都有做记号,民警让报警人到魏某的鸡窝里看是否有自己的鸡,但一只都没看到。
在民警的不懈努力和排查下,一个发现让案件出现了转机。“我们有联想到在2011年被我们抓到的这个姓杨的嫌疑人叫杨某,后面我看一下,还真有点像这个人。”
“他这个人作案的手段,我们是基本掌握,他是先坐车进来,进来以后去踩点,踩点完去偷鸡,偷鸡完叫出租车进来拉走。所以我就重点排查了那几天晚上被偷鸡的,有来报案的那几个晚上,所有监控录像,出租车的记录。”据办案民警介绍,通过调查,杨某的行踪轨迹与案件的发生有关联,因此,杨某有做案的可能。
掌握到嫌疑人杨某的作案规律后,8月5日晚,杨某与嫌疑车辆再次进入大湖。
民警分析,杨某可能又要作案了。民警于是在必经之路上设下了埋伏,等待杨某回城时将其人赃俱获。
大概快4点钟的时候这个车子出来,民警用两部警车进行拦截,拦截后就发现杨某和驾驶员都在车上。
据嫌疑人供述,他总共在大湖偷了6次鸡,8月5日晚上偷的是在岩前镇的际头村就是三元,然后同时带破了小陶有4起,洪田有一起,总共有做案十几起。同时被抓获的出租车司机朱某,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侦破后,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村民魏某家中,向他通报的案情经过,登门澄清这个事。
案值虽小,民生事大。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民警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快破,在为群众挽回损失的同时也赢得了民心,增进了警民之间的良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