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从人的出生到身故,进行了全面规定,“全时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无论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民法典》都会为你提供保障。
为切实提高妇联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全力推进《民法典》宣传贯彻落实。10月13日下午,市妇联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市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牟旭授课。市妇联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30余人聆听了讲座。
牟旭,现任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自担任审判员以来,妥善审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主审的一案件在最高院“两评查”活动中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现为福建法院教育培训师资成员、福建师范大学校外实践导师、三明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
牟旭从《民法典》的概况和重大历史意义、《民法典》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脉络和亮点、国家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民法典》的社会治理功能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深入学习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今年以来,三明市妇联以“建设法治三明巾帼行动”为载体,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幸福婚姻大讲堂、好家教好家风大宣讲、维权服务下基层等活动,依托“妇女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和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民法典》,引导广大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开展灵活生动的《民法典》网上宣传
市妇联将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遇事找法,使《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真正成为妇女群众生活的法治保障。
文章来源: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