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大田交警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这么一名“胆大妄为”的司机,该司机不仅无证、酒后驾车,而且驾驶的还是报废车辆。
当天上午9时58分,大田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接到大队缉查布控中心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闽C637XX的小车涉嫌逾期未报废,现从城关往石牌方向行驶。
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迅速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拦截,5分钟后该车在石牌镇石牌路段被成功拦截。
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驾驶员罗某却说自己驾驶证放在家里,言语中夹着一股浓浓酒味,执勤民警立即对罗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发现驾驶员罗某呼气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在随后的调查中,执勤民警还发现闽C637XX号小车已超过三个周期未年检,属于报废车辆,驾驶员罗某的驾驶证也因于2012年醉酒驾车被交警部门吊销,属于无证驾驶。
事后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罗某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7天,罚款4000元的处罚。
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报废车辆危害大,酒后驾车更加危险。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获得驾驶资格后再驾驶相应的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