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运期间道路安全工作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群众安全出行1月20日夜晚明溪公安交警开展了夜查行动。
行动中,大队对饮酒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对车辆驾驶员逐一进行酒精测试、检查相关证件,并固定证据。同时,温馨告知驾驶人酒驾的危害性,提醒广大车主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020年1月20日19时42分,张某裕饮酒后驾驶闽G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妇幼保健院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1月20日20时01分,邱某斌饮酒后驾驶闽G牌号轻型皮卡车行驶至妇幼保健院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此次夜查行动中,大队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起,其中酒后驾驶2起、涉牌3起、涉证5起。
交警提示:
春节期间,走亲串友、家庭聚餐频繁,为了您的健康,请您少酌几杯,喝酒伤身;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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