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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2月10日开始,三明法院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执行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最害怕的是一点希望都没有的执行案件,面对当事人无助的眼神和一次次希望的破灭,我们心里很难过。‘执行不能’是最让执行法官头疼的问题。”执行局政委牟旭说。
为了解决“执行不能”的情况,2018年9月,三明中院与中国人保财险三明分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由三明中院向人保三明公司投保30万元,撬动45万元的保险资金,用于执行保险救助专项工作。在保险公司的支持下,踏出了执行救助坚实的第一步。
执行局法官:我来帮您数钱吧
沙县的张师傅就是受益于这项公益保险的当事人之一。
2002年5月,李某驾驶一辆货车,从大田县运煤到屏南县甘棠乡下山口机砖厂,途经甘棠坂兜道班附近时,因车轮压塌路基,导致车辆倾覆,一场事故就此酿成。
同在这辆车上的张师傅不幸受伤,右臂功能完全丧失,被认定为五级伤残。
案件经法院判决,李某必须承担赔偿张师傅的责任。但是,李某下落不明,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04年,张师傅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自下发执行通知书到2018年,14年间,李某始终杳无音信。14年来,张师傅全靠妻子的照顾才能正常生活。张师傅的两个女儿在上大学,还有老母亲需要赡养,这场车祸让这一家人的生活举步维艰。
2018年5月,张师傅因再次发生车祸,导致左臂九级伤残,让这不幸的一家人再次蒙上了一层阴霾。2018年9月29日,沙县法院经审委会研究,同意以该院执行救助基金予以执行救助3万元。
“盼了十多年,我们一家子已经放弃执行到位的希望了,没想到今天收到法院发放的救助款,这么多年来,法官对我们一家人的关心,一刻都不敢忘记。”张师傅热泪盈眶,右手失去功能的他,用还没完全恢复的左手颤巍巍地握住了沙县法院法官张琴的手。
发放款现场,由于张师傅左手还没完全恢复,连数钱都变得非常麻烦。“您坐,我帮您数钱。”张琴法官看着心里不是滋味,主动帮忙数钱。
困顿的邓女士:我看到了法律的温情
2015年2月,三元区的李某醉酒后驾驶车辆与被害人小邓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小邓死亡,李某也在事故中腰椎受损丧失了劳动力。
小邓家中还有两个尚未成年的子女需要抚养,他的死无疑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养育子女的重担完全落在了妻子邓女士身上。
邓女士患有疾病,长期服药,失去了劳动能力,一家人的生活每况愈下。2016年,邓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多方面核查,李某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仅在岩前镇有一套砖混结构自建房,属农村宅基地房。李某家本就是村里的困难户,而李某又在事故中丧失了劳动力,在家还需要妻子照顾,生活艰难的一家人靠着低保勉强过日。
2016年,李某未成年的儿子在本案申请执行前,也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住院治疗,李某仅能够赔偿部分医疗费。
三元法院执行法官邓享键找到李某,希望李某能做出相应赔偿。李某无奈说:“我也很想还钱,可是实在没有能力!”
而在这一头,失去丈夫的邓女士也是度日如年。执行又迟迟无果,邓女士甚至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说:“要不是有一家人需要照顾,真想跟着老公一起去了。”
2018年12月,三明中院确定邓女士作为执行保险救助对象,邓享健法官带着5万元的救助金来到了邓女士的家中。
“我们一家又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让我看到了法律的温情,鼓起了生活的希望。”收到邓享健法官送来的5万元救助金,邓女士一时间泣不成声。
失明的小倪:我感到春天又来了
2014年,将乐县的小倪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致一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一处,38岁的他双目失明丧失了劳动能力。
小倪家境本就贫寒,家中妻子有智力残障,因为此次交通事故所花费的医疗费,让小倪一家欠下了一大笔外债,全家人的生活寸步难行。60岁的老母亲只能在小倪家中,照顾小倪一家三口。
然而,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吴某却下落不明,其银行账户无存款,法院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7年4月,将乐县法院核实情况后,给予了小倪一家司法救助2万元,但仍无法缓解其生活困难。
2018年12月,小倪又找到法院,在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经过核查,三明中院决定再给予小倪一家3万元的救助金。
2019年春节前,三明中院执行法官周春平到申请执行人小倪家中,送上了3万元的救助款。
双方在签署救助资金审批材料时,双目失明的小倪连写字都非常困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签完了材料。
“三明法院真是雪中送炭啊!拿到这笔钱,我们一家人春节就好过了。”小倪的母亲紧紧握住周春平的手说。
感谢法官从这么老远把救助金送过来。“我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了,但是心里是亮堂的,我感到春天又来了。”小倪不停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