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宁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按照每季度开展结对帮扶一次以上的要求,1367名帮扶责任人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为97名贫困学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8.95万元;实施精准扶贫医疗迭加保险政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医疗总费用792.51万元,各类补偿共742.22万元,补偿比93.7%。
成立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团队49个,签约服务医务人员221人,对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强化扶贫干部培训,完成脱贫攻坚培训26期2459人次,提升扶贫干部综合素质。
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出台《进一步做好重点对象帮扶巩固脱贫成果的通知》,解决好43户重点户返贫风险问题,确保全面实现稳定脱贫。
着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共检查经营主体108家次,查处农药兽药非法添加和农产品药残超标等问题2起,均已移送公安,因不构罪全部退回行政处罚。
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33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33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堂安全监督机制,实现“明厨亮灶”的学校达到29家;共出动执法人员353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68户次。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开展保健食品“百日执法行动”回头看,共检查经营主体48家次,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类型违法案件5个,罚没8.71万元。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提高救助标准,将一年每户累计救助由8000元提高至10000元,下放乡镇审批资金上限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
全县共临时救助198户689人,发放救助金80.69万元,临时救助经济困难大学生48名,救助金额27.5万元。2019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38元。
全县农村低保新增76户160人,取消28户107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保障846户1742人,发放低保金598.7万元,月人均补差410元;城市低保新增10户15人,取消19户33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保障215户292人,发放低保金72.53万元,月人均补差435元。
发放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补贴9.2万元,享受补贴920人次。
泰宁县纪委监委将会同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排查梳理,持续跟进工作,集中攻坚克难,保持整治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