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在明溪县南山旧址自然保护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已经一片省部级生态公益林田里清除野草,县检察院检查官当场监管,并查看树木长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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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4月之前,这儿以前是一个活猪养殖厂。因为养殖厂坐落于省部级生态公益林地区内,又紧邻我国“六大考古新发现”深圳南山旧址。17年4月,明溪县对其执行拆卸。殊不知,养殖场拆除后,小区业主对养殖厂未执行复垦还林。
同一年5月18日,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提到行政部门公益诉讼。9月7日,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规定有关部门催促将不法占有的7.4亩省部级生态公益林执行复绿。
县检察院审理案件工作人员数次与林业部门、城关乡、明溪国有林场沟通协调,由明溪国有林场执行复绿,取得成功解决了因山权与林权不一致而将会引起的“种不上”或“抢种”纠纷案件。
2018春,已拆卸的养殖厂地快种到了木荷、松木等果苗。国有林场用心搞好劈草、上肥等养管工作中,现如今这片树木涨势充沛,绿化苗木已至后近两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