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
周諝(生卒年不详),字定夫,尤溪人,熙宁六年(1073年)进士,授广东新会县知县。
周諝出任广东新会县知县正值朝中大臣对王安石变法活动持反对和支持的斗争进入白热化的阶段。保守派抨击变法新政最为激烈的矛头,就是集中在侵犯大地主、大商人利益的免役和市易两法。
熙宁四年十月与熙宁五年三月,《免役法》与《市易法》分别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规定,衙前各种差役“使民出钱雇役。”原来乡户承担职役者,“计产赋钱,募民代役”。
依据《市易法》,在京师设立市易务,以内藏库钱100万贯和京东市钱87万贯作本,控制商业贸易。同年八月,市易务制定“免行条贯”在开封商行中实行。
各行按照收利多少交纳免行钱,免除行户对官府的供应。禁中(皇宫)卖买货物,也要下杂卖场、杂买务,由市易司估定物价高低。
免行钱的收入,部分用来作为官员的俸禄。这两法颁布后,虽然“时行新法,郡县风靡。”(《福建通史》)但也遭至许多官员的反对和抵制。
熙宁六年,朝中重臣文彦博利用“华州山崩”事件是因市易司不当差官自卖果实造成的,王安石反驳他说:“华州山崩,不知天意为何。天意不可知。人们所为,也不必合天意。”
次年正月,博彦文再次攻击市易司遣官监卖果实,“有损国体”,是“堂堂大国,皇皇求利”,“聚敛小臣,希进妄作”。
周諝在新会县拒绝施行新法,他上疏朝廷,说明新法的不可行。并且愤而辞官归隐。
周諝回乡后专心著述,著有《孟子解义》《礼记说》等书,为儒家学者的一代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