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滨社区的覃某,真的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2018年11月15号早上8时,当他一打开家门时,就被人一顿拳打脚踢,脑袋着地流血,他还来不及看清打人者的面目,打人者就逃之夭夭,到底谁打他的呢?
2018年11月15号8时许被告人毛某蹲守在三明市梅列区江滨社区35幢7楼,等待被害人覃某,伺机对其进行殴打,当被害人覃某一打开家门时,被告人毛某突然袭击,对被害人覃某一顿拳打脚踢,最后被害人覃某被打倒在地。
被告人毛某:他准备起来的时候,我就一脚踩了下去。踩了下去,他的头碰到地上了,地上有血,我就有点害怕。我害怕,我就叫了一声,我就跑了。
小区监控记录下了被告人毛某逃跑的行踪。
随后已经晕倒在楼梯上的被害人谭某被闻讯前来的女朋友陈女士送医院救治。经过几个小时的治疗,覃某才慢慢地苏醒过来,医生诊断,受害人颅内出血,其身上有几处骨折。经法院鉴定,被害人覃某为轻伤一级。
三明梅列区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助理李琳:被告人以拳脚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2018年11月21号,被告人毛某主动到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投案,并供述施暴动机是因与前女友有感情纠葛。从漳州诏安打车到三明殴打被害人覃某纯粹是报复他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
2018年11月27号,被告人毛某亲属与被害人覃某就毛某故意伤害一事达成协议,向被害人一次性补偿四万八千元。被害人覃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毛某表示谅解。
三明梅列区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助理李琳:被告人毛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构成了自首。所以我们对他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通过家属,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我们也依法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法庭上,被告人毛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采纳了辩护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依法做出了判决,被告人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