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高消费,使在加拿大出差的谢某无法购买机票回国,迫使该企业主动到法院付清8.5万余元的工人经济补偿款,顺利执结了两起涉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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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高某和郑某两人原系大田县某矿业公司机修工人,2018年因不满工作岗位调整与企业管理人员发生口角,被企业口头辞退,但未获得任何补偿,高某和郑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矿业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
后经法院判决,该企业需分别支付高某和郑某经济赔偿金25948万元和59600万元。判决生效后,该企业未履行任何付款义务,高某和郑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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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企业进行沟通要求尽快还款,但该企业心存侥幸,虽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却一直没有行动。随后,法院依法将该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孰料没过几日,该企业一名工作人员就找到法院,表示要马上支付补偿款。原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谢某正在加拿大出差,在购买回国机票时却被告知其属于被限高人员,无法坐飞机回国,“流落”在外的谢某联系公司,要求管理人员立即付清补偿款,以解除法院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随后该公司当场付清款项,法院亦解除了对该法定代表人的强制措施。至此,两起涉民生的劳动争议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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