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是也有人记不住教训,屡屡犯错,沙县“酒司机”吴某酒驾被处罚后不久竟然因醉驾被查获,等待他的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3月21日晚,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金陵南路路段开展查处酒、毒驾统一行动。21时18分许,一辆闽GL**80皮卡车在卡口前方路边停车,驾驶员欲弃车逃跑,正在执勤的民警、辅警发现端倪后,迅速将驾驶员吴某控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吴某的呼气中酒精含量为91mg/100ml,属醉酒驾驶。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吴某曾因酒驾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吴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他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
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
酒驾醉驾违法抬头
为了遏制酒驾醉驾上升‘事故高发的’势头
沙县公安集中开展统一行动
严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工作中采取多警联动措施,除在城区和重点路段开展检查外,还联合各乡镇派出所在各乡镇设立卡点,采取“定点执勤+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坚持“逢车必检、逢疑必测”的工作原则,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自沙县复工复产以来,沙县公安常态化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3月份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384起,其中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05起(醉驾毒驾18起、酒驾24起、涉牌137起、涉证374起、未戴头盔1357起)。
喝酒本不是问题
喝酒开车才是大问题
警察蜀黍风里雨里的守候
逮到“醉猫”并不是目的
确保交通顺畅,出行平安才最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