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出公告,宣布明溪县枫溪乡等14个乡(镇)退出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的行列,至此我市已有两批18个乡镇退出市级扶贫开发重点乡镇的行列。
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布的公告说,根据《三明市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乡级申请、县级审核和公示、市级部门实地评估检查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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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枫溪乡,清流县林畲镇、里田乡,宁化县河龙乡,建宁县伊家乡、客坊乡,泰宁县开善乡、新桥乡、梅口乡,将乐县光明镇、万全乡,尤溪县溪尾乡、八字桥乡,大田县武陵乡等14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均达到脱贫退出条件。
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委和市政府研究,同意明溪县枫溪乡等14个乡(镇)2018年度退出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
2018年12月25日,两办发布公告,宣布明溪县沙溪乡、宁化县淮土镇、建宁县黄埠乡、大田县吴山乡等4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均达到脱贫退出条件,2017年度退出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
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向纵深推进,目前全市只有明溪县、宁化县尚未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清流县赖坊镇和宁化县方田乡两个乡镇尚未退出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的行列。全市还有29个建档立卡村,31个贫困空壳村,11户38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实现脱贫摘帽。
文章来源: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