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明市永安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永安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项目审批、医保等方面与听众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以下四个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起来看看:
问题一:
李先生:城乡居民医保个人需要缴多少费用?
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筹资标准是根据每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三明一直执行的是全国最低缴费标准,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也是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国家财政补助不低于550元,合计每人不低于830元。
问题二:
蒋先生:发现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该如何投诉举报?
答:根据《福建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实施办法》鼓励参保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举报电话:0598-8223123。
问题三:
陈先生:今年很多工作都受到了疫情的影响,我想了解下,目前永安经济运行方面情况如何呢?
答: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影响,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扣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扎实抓好“六稳”“六保”工作,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经济运行呈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积极态势。
1-9月,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18.63亿元,同比增长2%,居三明第11位、主轴第4位(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74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96.77亿元,同比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98.11亿元,同比增长2.3%。
1-9月,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96亿元,增长3.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09亿元,增长0.8%;实际利用外资9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7亿元,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57元,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33元,增长4.7%。从年初下达的11个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来看,有8个指标与年初预期目标比差距较大。
问题四:
陈女士:医保中断缴费对享受医疗待遇会有影响吗?
答:
(1)职工医保缴费关系应保持连续,不得随意中断。
(2)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时间未超过3个月的,在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4)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本人不愿补缴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在重新参保的24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