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户口簿
是每位公民的身份证明
也是公民进行社会活动
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证件
近日
泰宁县大龙派出所经多方走访调查
为30余年的无户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
用实际行动谱写一曲“警民情深”
近日,家住大龙乡李地村的王奶奶步履蹒跚地来到大龙派出所,将一面写有“三十余载户口梦,今朝梦想成真”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送锦旗的前两天,也就是7月31日下午,王奶奶从派出所民警权可可手中接过户口簿,她连声感谢,眼泛泪花,感慨万分:“30多年了,我终于有户口了...”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30多年前说起。当年,王奶奶经人介绍,从江西到当时的龙安乡李地村村民叶某福家中生活。由于当时两人语言不通,没有及时办理结婚手续,致使户口一直未迁移。
王奶奶常年居住在李地村,未回老家,原籍地户口已被注销,30年来,她一直是“黑户”。
二人未生育子女,收养了一对儿女。2007年,叶某福因病去世,养女嫁到梅口,王奶奶和养子高某贵共同生活,全靠高某贵打零工维持生计。
王奶奶进入老年后,体弱多病。由于没有户口,无法办理社保、新农保,同村村民可以享受的不少保障政策也不能享受。
对于贫困户的高某贵来说,高昂的医疗费给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出行带来极大不便,高某贵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本着 “实事求是、为民解忧” 的原则,为王奶奶启动绿色通道,着手为她解决“黑户”问题。
民警一边采集王奶奶的指纹信息和血样信息进行比对,一边走访村干部及邻居。多方调查取证、核实相关情况,认真组织材料上报审批。
经过不懈努力,最终顺利地为王某香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困扰了王奶奶30余年的户口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