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今年是明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总评年,文明城市创建关乎明溪城市荣誉和城市形象。广大市民朋友作为城市的主人,既是文明城市的见证者、受益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守护者。全县上下同心协力,努力持续巩固取得的成绩,以实干实绩让城市更有亮度、更有温度、更有魅力。为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
作为明溪市民,我们要时刻以主人翁姿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方方面面做起,管理好、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自己的力量。自觉践行低碳出行、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公勺公筷、拒食野味等文明行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约束自身的道德标杆、行为准则,共同将明溪打造成为生态宜居、民风淳朴、和谐有爱的美好家园。
二、做文明生活的践行者
文明创建,没有旁观者。广大市民朋友应自觉遵守《明溪县市民文明公约》,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优美;不违章停车、不占道经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孝老爱亲,家和睦邻,崇德向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不横穿马路、自觉礼让行人、不车窗抛物,做文明有礼好市民;公共场所举止文明,不吸烟、不躺卧、不损坏公物,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三、做文明新风的实践者
志愿服务源于心,献出爱心在于行。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加入志愿服务队伍,主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公共场所、公益机构,热心参与清洁家园、扶贫济困、政策普及、健康教育、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中去,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树立和谐美好、互帮互助的社会新风尚。
改变比思考更有效,行动比口号更重要!文明创城无小事,我们每个人都是文明明溪的建设者。一个人践行文明,或许微不足道,但人人都树立文明意识,就如同涓涓溪流汇入大海,就会让文明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个角落,就能让我们的县城更加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