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将乐县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曾某报警称:放置在将乐县古镛镇龙池社区家中的手机被盗,被盗手机价值3000余元,同时手机微信里的零钱被盗2000元。
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出警,并启动小案快侦机制,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走访、排查……对嫌疑人的作案时间段、作案手段、作案目标等进行研判比对分析,当晚就锁定嫌疑人刘某。
当得知是刘某偷走了手机,受害人曾某感到很是惊讶!
“真的,怎么也想不到会是她偷了我的手机”。
这话还得从两人的关系说起。刘某与曾某是隔壁邻居,两家人的关系向来都很好,两人经常茶余饭后坐在家门口的板凳上拉家常,或者到公园散步,在外人眼里两人就像是一对“姐妹”。曾某今年50多岁,对手机一些应用程序不是很精通,平常遇到密码忘记了,要找回密码、微信零钱提现之类的事都会找刘某帮忙,刘某都很乐意帮忙。殊不知,在一次次“帮忙”过程中,刘某默默地记住了曾某的手机开机密码、微信支付密码等一些隐私要素。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承认自己当晚路过曾某家门口时,发现曾某手机放在其一楼大厅内又没有人在,遂心生贪念,刘某三步并两步走进曾某家一楼大厅将手机放进自己口袋,并将曾某手机微信里的零钱转给自己,随后,刘某将该笔转账的记录、零钱明细、账单等痕迹全部删除。就在刘某想神不知鬼不觉把手机放回曾某家时,警察已赶到现场……
本想着天衣无缝,瞒天过海。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治安拘留8日。
警方提醒:
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尽量将自己的手机等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或者尽可能放在自己视线范围内;不要贪图方便,疏于防范,随手将手机等贵重物品随处放置,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一旦发现手机失窃,请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