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上,三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起举报永安安砂派出所民警饮酒执法的投诉电话。为核实情况,永安市公安局督查大队和法制大队派员连夜赶赴安砂进行调查...
10月30日晚上22时许,安砂镇莲芜桥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与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发生了刮擦,小轿车的后视镜被货车给撞坏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现场处置的安砂派出所民警让货车司机当晚在安砂住下,第二天再做进一步处理。
正当民警准备撤离现场时,接到三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电话问:“你们现在是否在安砂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得到安砂派出所民警的确认之后。指挥中心接着说:“现在有群众投诉你们酒后执法”。“我们在值班,怎么可能喝酒执勤?”民警答复到。
“请你们在现场等待,我们将派永安市公安局督查部门到现场进行核实。” 民警又是纳闷,又是气愤。
此时已是晚上11点,为了给群众一个交代,执勤民警很无奈地等待着督查民警。
调查的民警到达现场后,与当时在场的两名司机和货车同车人员叶某确认了当时在场处理事故的两位民警以及辅警后,调查民警拿出了酒精测试仪,当着两名司机和叶某的面对民警、辅警四个人进行了酒精测试,酒精测试数值结果均为0。
执勤民警并没有饮酒,为何会有人举报说执勤民警酒后执勤呢?调查民警问两名司机是否是他们举报执勤民警酒后执勤的?两名司机都说并没有拨打过这样的电话举报过。
那是谁打的电话?
这时候,与货车同车的叶某承认是他拨打电话举报的。
当民警问及何某为什么要报警称警察喝酒时?叶某:“我觉得报警这样说,警察会让我走...”
安砂派出所的执勤民警属于正常执法,而叶某为了能够早点回家而编造了谎言投诉民警饮酒执法,叶某的行为已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叶某予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认识到自己错误后的叶某,在拘留所内悔恨不已。
督察大队通过调查核实后为安砂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处置过程中遭受不实投诉予以正言,维护了民警、辅警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震慑。
"督察大队为我们撑腰正言,这是对我们执法工作的最大鼓舞和支持,今后可以放下投诉的心理负担和压力,轻装上阵,脚踏实地的工作。”当晚执勤的民警感概地说道。
众所周知,民警在上班期间是肯不能饮酒的,何况是在执法过程中。
这是铁一般的纪律,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的底线。
我们的民警有过硬的思想认识,也有过硬的行动作风,律己身正,才对得起这身警服!
永安警方欢迎社会各界对民警执法进行监督,但对恶意投诉、不实举报永安警方将逐一督办、盯办 查实。让每一起案事件都能得到依法依规处理绝不让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