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犯罪行为。日前,该院提前介入并及时批捕辖区内发生的一起非法狩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詹某等人为吃“野味”尝鲜,便共同商量前往所在乡镇的山场使用改装射钉枪进行非法狩猎,共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4只,福建省重点保护动物棕鼯鼠3只,后被设卡公安民警查获。
检察官在行动
在得知案件情况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主动提前介入侦查,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对接,并由院领导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通过认真审查卷宗、开展案件联席会等方式,围绕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精准侦查。
近日,公安机关以詹某等4人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因提前介入对案情的深入了解,该院高效完成审查逮捕工作,并于同日依法对詹某等4人批准逮捕。
下一步,该院还将对该起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强有力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打赢疫情战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需要警惕的是,野生动物也多是病毒细菌的“温床”,忠告那些迷恋“野味”和意图贩卖野生动物牟利的人,再不收手,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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