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口罩成为紧缺物资各路商人都看中口罩商机,朋友圈一时之间被口罩的广告占据,因口罩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也开始出现。
日前,大田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妥善化解一起医用防护口罩买卖合同纠纷,及时维护交易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经过
还是在校大学生的小鸿在朋友圈看到同学小瑞在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广告,出于同学情谊,小鸿也帮忙转发了广告。
在厦门某公司上班的高女士应单位复工复产需要,想要购买一批医用防护口罩。同在该单位上班的小晶告知高女士,她的表弟小鸿有医用防护口罩的货源,而后就将小鸿的微信推荐给高女士。
小鸿得知高女士有购口罩的需求后,联系同学小瑞,并表示能否让他赚中间差价,以3.7元/个卖给高女士,而跟高女士说是3.8元/个出售,中间差价直接转给小鸿,小瑞表示同意。
高女士与小鸿经过多番交谈,最终达成协议:约定购买口罩20000只,单价为3.80元/只,货款收到后次日发货并一周内送达,若高女士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收到口罩或口罩质量达不到医用要求,则可全额退款。
2月13日,高女士将货款分两次76000元转入小瑞的账户,小瑞随即将差价2000元直接转给小鸿。
2月16日,高女士收到15000只口罩并进行漏水试验,发现口罩严重漏水,且没有产品合格证,属三无产品。当日,高女士向小鸿提出退货,同时要求另5000只口罩不要发货并全额退还货款,同时将15000只口罩退回。
得知要退货后,小鸿就将2000元差价转回给小瑞,小瑞也表示其在跟上家商量退款事宜,但是款项迟迟未退回给高女士。
尔后,高女士多次要求小鸿退还货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经过和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是因为缺少当面沟通,才让该案陷入僵局。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双方在法院的组织下见面。
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释法明理后,双方同意调解。考虑到小鸿还是一名在校学生,无力全额代偿此款项,故同意其可分期付款。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小鸿同意退还给高女士口罩货款76000元,该款当即还50000元,余款26000元定于2020年7月1日前还清。
法官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应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用品和药品,核对相应生产资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