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永安市人民法院对陈明聪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这是永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判决的第二起涉黑案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明聪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纠集多名人员形成层级关系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具有一定组织纪律规约的犯罪组织,有组织的通过实施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一定经济实力,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把持基层政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组织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判处陈明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恤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德忠、冯锦谷、陈国斌等1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至四十万元不等。
案情回顾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永安市公安局通过线索摸排发现陈明聪等人可能涉及黑恶犯罪,随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面展开侦查。
经查,2010年7月,犯罪嫌疑人陈明聪刑满释放后,陆续网罗张德忠、吴接斌等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强揽工程、非法采矿、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2015年7月,陈明聪通过威胁、恐吓手段竞选小陶镇小陶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侵蚀基层政权,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召集组织参与沙县“2015.11.24”聚众斗殴;打击、排挤竞争对手,扰乱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
该组织经过数年的发展壮大,逐步成为以陈明聪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对小陶镇小陶村形成非法控制,扰乱殡葬服务行业秩序,恃强凌弱,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和扰乱了小陶镇小陶村及殡葬服务行业的正常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件侦办期间,全体参战民警坚定信念、攻坚克难、敢于斗争,该专案历时276天,收集、获取证据材料2100余份,形成案卷118册。破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8类刑事案件17起,抓获涉案嫌疑人31名(其中该组织成员23人(其中3人另案处理),非组织成员8人),查封、冻结涉案资金85.9万元,扣押冻结涉案车辆7辆,查封涉案房产9处。
2019年2月20日,永安市公安局依法对陈明聪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等移送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6月24日,永安市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永安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福东出庭支持公诉,永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陈颖担任审判长。
此案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沉重打击了地方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使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受到法律严惩,彰显了永安公安民警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决心和信心,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下一步,永安市公安局将继续发挥刑事打击职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依法从严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和平安永安、法治永安建设,努力为加快新时代平安永安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