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大田县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正式启用。
监管仓设址于大田县食品公司(华兴镇兴田路388号),冻库容量231立方,对大田县辖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采取集中监管仓统一查验“四证一单”(进口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开展核酸检测、消毒、安全储存、有序放行等相关工作。
设立监管仓监管小组
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大田县后,监管小组将进驻集中监管仓进行监督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消杀、采样及进出仓工作。
监管措施
一、凡新进入大田辖区“存储、流通、加工、销售、消费”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集中监管仓,由集中监管仓统一查验“四证一单”。“四证一单”不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大田辖区。
二、对已取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消毒证明,并已消毒到最小包装的,由集中监管仓对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开具出仓证明后,方可出仓。未消毒到最小包装的,由集中监管仓对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到最小包装,并开具消毒证明后出仓。
三、对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消毒证明的,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逐批核酸检测,由消毒公司对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逐件消毒并开具证明后,方可出仓。
四、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引导并做好出入仓登记,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监督录像,并做好有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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