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突遇主人,竟然还咬伤女主人打伤男主人,盗窃转抢劫,后果很严重!!!
2020年3月11日12时许,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沙县某新村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男,尤溪县人),破获1起入室抢劫案和3起入室盗窃案件。
3月11 日凌晨1时许,报警电话响起,报警人在电话里的声音显得很是急促,“快来啊快来啊,我家里进小偷了,现在小偷还在我家里!”接到报警后,沙县公安局凤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案发地点,见到了惊魂未定的报警人叶某夫妇,从夫妇两人略带颤抖的声音中,民警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当天凌晨近1时许,女主人连某从自家客卧看完电视准备回到主卧休息时,发现放在主卧桌面上的一个女式手提包不知去向,寻找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躲在家中客厅窗户边,连某被吓得连声大叫,丈夫叶某闻声赶来,夫妇二人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扭打,期间连某的拇指被犯罪嫌疑人咬伤,叶某身上挫伤,犯罪嫌疑人挣脱逃跑。
沙县公安局凤岗派出所及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一边在案发周边开展细致搜索,对往来人员进行盘查。一边组织技术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经过连夜走访排查,并未发现可疑人员,视频侦查一时也未能找到相关线索。
民警做好要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时,此时,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华峰提出转变侦查思路,对近期来周边发生的盗窃案件进行梳理,从中寻找线索的思路。
果不其然,沙县公安局小案快侦中队民警杨长锦、吴鸿渤梳理了2019年以来该小区附近发生的盗窃案件,并串并研判。
很快,一名叫做郑某的男子进入民警的侦查视线。民警对郑某进行了调查,发现其有入室盗窃后抢劫的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发现,郑某虽然年龄不大,但曾5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反侦查经验较强。3月11日当天从报警人家中逃离后,就不知所踪。
刑侦大队研判专班民警兰斌斌通过分析,发现其可能藏匿在某新村附近。民警杨长锦、吴鸿渤、张强、廖明章等人立即前往排查,并成功在某出租屋内将郑某抓获。
在证据面前,郑某如实供述 了入室实施盗窃并与被害人发生争斗的犯罪经过,民警通过深挖,还带破了另外3起入室盗窃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千万别违法,违法就伏法。
违法若升级,后果很严重!
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