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说的这位驾驶人啊,有好多成语用在他身上都很合适:屡教不改、执迷不悟、迷而不返死不悔改……
一次酒驾被查,记了分罚了款,驾驶证被暂扣;
二次酒驾被查,记了分罚了款,吊销了驾驶证,还被拘留;这不,三次酒后驾驶又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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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听,还以为蜀黎在跟大家开玩笑?no no no,这样的情况真实存在!在明溪,就有这么一位驾驶员,算是和酒驾杠上了!
昨日,明溪公安交警查获了一名酒驾“钉子户”三次酒驾被逮!
2020年1月17日20时42分,王某复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闽G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河滨南路一品鲜饭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吹气检测,王某复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这已经不是王某复第一次酒驾了。
2013年10月20日,他就因酒后驾驶被交警大队处罚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2019年9月6日,他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这次,是他第三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拿起酒杯,就请放下手中车钥匙,可别像这位车主一样多次酒后开车,屡教不改在被查获后又重握方向盘,结果等待他的是更严厉的处罚。
酒后驾驶不可取,安全问题岂能当儿戏。
交警提示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不会因为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自动消除,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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