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暂扣擅自投放的某品牌电单车80辆
7月10日,永安市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某共享电单车企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投放大量共享电单车,占用了城市道路,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电单车进行暂扣,并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已暂扣该共享电单车80辆,处罚金额1.8万元。
▲对擅自投放的某品牌电单车进行暂扣
2019年,市城管局对永安市共享电单车乱象进行整治,与交警部门联合约谈了3家擅自投放共享电单车的企业,共暂扣共享电单车220辆,处罚金额4.6万元。
同时,邀请市人大、政协、纪委、物价、交警等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民意,要求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由粗放经营转为精细管理,坚守“八个规范”确保城市整洁和市民安全,得到了社会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