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有人吸毒,你们赶紧去查下!”8月22日凌晨3时许,三明市公安局110接警平台电话骤响。建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林辰辉等人接到110转警,立即赶往报警人所举报的某KTV查处。然而民警到场后,发现该KTV所有包厢内均空无一人,并未发现有人吸毒的迹象。民警询问工作人员,得知该KTV平日只经营到凌晨两点,此时已经打烊。
这是怎么回事?民警通过110接警平台联系报警人,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民警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一起谎报警情。民警随即核查110报警信息,确认报警人为李某(男,建宁县濉溪镇人)。
民警多次拨打李某电话,可是电话无人接听。当天下午,民警终于拨通李某电话,可当民警问其是否有报警举报有人吸毒时,李某却支支吾吾,竟说不出个所以然。在民警再三追问下,李某承认是为了出气,报了假警,该KTV并没人吸毒。
民警告知李某已涉嫌谎报警情,是违法行为。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闯了祸,后悔莫及来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 8月21日晚,李某和几位朋友在该KTV唱歌,直到22日凌晨2时结束。付费时,李某与KTV一名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在朋友们的劝解下方才离开。走出KTV后的李某火气未消,他觉得不能就这样作罢,一定要给对方一点教训,思前想后,心生一计,于是拿出手机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本以为是一妙计,可以帮自己出口恶气!但李某未曾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败露了。谎报警情是有代价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四日。
民警提醒:
110是珍贵的警务资源,要正确拨打。谎报警情会导致大量警力资源被浪费,甚至可能延误其他需要救助的群众,是违法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谎报警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