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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15时6分,永安市交警大队民警戴明生、高福东与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在永安北高速公路出口处拦两部超载货车:外地人36岁清某驾驶的闽G560XX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本地永安42岁朱某驾驶的闽G612XX水泥罐车。
经民警过磅,两车分别载重129吨和126吨,核载都是49吨,可称为永安百吨超载王。卸载后清某和朱某分别都被罚款1500元和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3月18日14时,小陶派出所民警林锴带领3名协警在205国道路段开展巡逻,发现小陶镇坚村往小陶方向驶来3辆大型货车,拦车检查,货车驾驶员是龙岩的黄某海、林某德及林某,民警随后将这三辆疑似超载货车押往过磅点过磅,闽F5**83的货车超载超过了100%以上,闽G2**03和闽F9**72货车超载达30%以上。
三部货车卸载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黄某海、林某德及林某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并对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永安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
“货运车辆超载,会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甚至爆裂,还容易使车辆转向困难,制动失灵,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货物超载还会导致车辆重心升高,翻车风险增大。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载运输货物。”